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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工求职遭遇“乙肝门” 律师建议求职者应勇敢维权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2日作者:长沙晚报 颜家文

      国家早就出台规定,就业体检禁查乙肝项目,今年卫生部再次强调,乙肝不能成为阻拦就业的门槛。然而,去一家单位应聘的陈小山(化名),不仅在入职前的体检中被要求进行了乙肝检测,而且在拿到体检报告后没多久,就被单位告知“无法录用”。

  应聘者:体检查出乙肝求职遭拒

  今年43岁的陈小山是湖南衡阳人。他告诉记者,几天前他到一家名叫湖南超凡计量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单位面试钳工,在谈妥了各方面条件后,对方要求他去指定医院做入职前的体检,其中一项就是乙肝检查。检查结果显示,陈小山有两项指标呈阳性。陈小山说,一看到他的体检报告,该公司人力资源室一位女负责人就说,他乙肝检查有两项指标呈阳性,不能录用。陈小山承认,他的确是一名乙肝病患者,并解释说一般的工作生活接触是不会传染乙肝病毒的,但无济于事。

  招聘单位:拒录非为乙肝

  感觉自己受到歧视,陈小山随后和记者一起来到该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不能录用陈小山与其患乙肝无关,是因为陈小山年龄较大,加之招聘人员名额已满。

  前日上午,记者匿名以求职者身份致电该公司人力资源室,问是否还需要钳工,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热情表示需要,要记者第二天去应聘。当记者进一步询问如果患有乙肝还招不招时,该工作人员态度则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委婉告知记者不行。

  违规检测乙肝各有“说法”

  根据卫生部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面对记者的质疑,招聘单位相关负责人承认,该单位职工入职前确实都做了乙肝检测,“我要为我们的职工负责对不对?我们用的都是公共食堂,我们也招有乙肝患者在这工作,都是自己带盒饭。” 该负责人强调说。随后,记者找到了该公司定点体检的年轮骨外科医院,提出了质疑。该医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会强制体检者检查乙肝项目,但如果招聘单位要求的话他们也没办法。

  想要维权有据可依

  对此,记者采访了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唐成豹律师,唐成豹表示被歧视者应该勇敢站出来。今年2月,卫生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重申,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通知》强调,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收到的违规开展乙肝项目检测的投诉、举报等,要调查核实。凡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一律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